2015年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
一、赛事主办、承办和协办单位
主办单位:国家体育总局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、青海省人民政府
特邀主办单位:甘肃省人民政府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、中央电视台体育中心、青海省体育局、甘肃省体育局、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、各承办地政府。
协办单位:中国环境科学学会、中国绿化基金会、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。
二、赛事指导思想
依托青海、甘肃、宁夏地域的独特优势,以“绿色、人文、和谐”为主题,以将赛事办成具有国际影响、体现国际水平、具备中国特色的世界大赛为目标,坚持政府主导、企业参与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,不断推进赛事国际化、专业化、市场化进程,积极探索体育与文化旅游商贸等领域融合发展的路子,带动相关领域产业发展。大力宣传青海、甘肃、宁夏三省(区)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,形成区域合作办赛的优势,丰富各族群众文化体育生活,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,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。
三、赛事主题
第十四届环湖赛主题:“绿色、人文、和谐”。
——绿色:充分展示青海湖及青海、甘肃、宁夏自然风光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。
——人文:充分反映青海、甘肃、宁夏独特风光、悠久历史、多元文化、经济发展、社会和谐、民族团结的良好形象和各族人民勤劳坚毅、自信自强、勇于进取的精神风貌。
——和谐:深化“民族节日”的内涵,营造欢乐和谐的氛围,优化投资环境,构建和谐社会、体现和谐中国。
四、赛事开闭幕式、比赛路程和比赛日程安排
第十四届环湖赛开幕式于2015年7月4日在青海省西宁市青海体育中心举行。
第十四届环湖赛将有来自世界五大洲的22支队伍参加比赛,全程总距离2941公里,其中比赛距离2027公里,赛事共14天,安排13个赛段和1个休息日。本届赛事起点为青海省西宁市,终点为宁夏银市。途经青海的西宁市、海南州、海北州、海东市,甘肃的临夏市、定西市、天水市、平凉市,宁夏的中卫市、银川市,并在银川市举行闭幕式。共涉及10个市州、15个县。
五、赛事亮点
(一)时代特征更加突出。一是今年环湖赛线路安排整体上契合了“一带一路”战略,途经地基本上都在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上,使赛事既与古老的丝绸之路一脉相承,又充分体现了时代特点。二是赛事“绿色、人文、和谐”的赛事主题,也契合了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战略。在历史坐标上,环湖赛准确地把握了时代脉博,将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、区域融合发挥特有的作用。三是根据国务院46号《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,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》文件精神和环湖赛多年发展成果,环湖赛积极完善功能,采取措施由品牌宣传型赛事向消费拉动型赛事发展,进一步发挥品牌赛事辐射拉动作用,推动体育产业发展。
(二)赛事地位更加巩固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出台的《在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审批事项改革方案》,环湖赛已经被划分为我国最高级别的A级国际体育赛事,列入国家体育总局外事活动计划,进一步巩固了环湖赛的龙头地位。

(三)竞赛组织更加科学规范。以100万美元的奖金和出场费总额继续保持亚洲第一的同时,为保证竞赛水平和赛事观赏性,对赛程进行了调整。赛事全程较去年减少852公里,其中骑行距离减少184公里,转场距离减少668公里,使赛段之间的衔接更加紧密。增加了山地赛段比赛,减少了平路和绕圈赛段,山地赛段达8个,平路赛段5个,而城市绕圈赛仅保留了3个,更加突出了环湖赛高海拔、高难度的特点。道路选择上,减少了高速公路骑行,增加了省道、乡村公路,使观众能够近距离观看比赛,提升了赛事的观赏性和观众的参与度。报名参赛队伍创环湖赛历史新高,共有来自全世界的60支队伍申请参赛,经筛选确定了22支参赛队伍,其中UCI职业队1支、UCI洲际职业队3支、洲际队17支。根据国际自行车赛事发展的趋势,每支队伍运动员人数由去年的9人减至7人,从而保证各队派出高水平车手参赛。
(四)宣传阵容更加强大。目前已和60余家知名媒体初步达成共识,新媒体的数量明显增加。在深化与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合作的同时,加强与中体视讯、中国体育报等专业体育媒体的深度协作,提升赛事报道的专业化水平。
(五)群众基础更加雄厚。据第十三届环湖赛评估数据,三省(区)承办地近90%的群众希望再次看到环湖赛,近97%群众支持本地继续承办环湖赛,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越来越高,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愈加明显。

联系方式:
地址: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赛事管理中心
邮编:810000
电话:0971-8238593
2015年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
(7月5日-7月18日)
特定规则
第一条:组委会
2015年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,由环湖赛组委会主办(中国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),比赛将根据国际自行车联盟(UCI)的比赛规则和本赛事的特定规则进行。本届环湖赛将于7月5日至7月18日进行,共设13个赛段,休息1天,总距离约为2941公里,其中比赛距离2022公里,转场距离919公里。
第二条:赛事类别
本赛事面向男子精英级别的运动员,它已被列入UCI亚洲赛事日程表内,注册级别为2.HC。
依照UCI 2.11.014条规定,个人总成绩前15名的运动员,得分分别如下:
100、70、40、30、25、20、15、10、9、8、7、6、5、4和3分。
每赛段前8名的运动员,得分分别如下:20、14、8、7、6、5、4和 2分。
每赛段身着黄色领骑衫者得10分。
第三条:参赛队
依照UCI第2.1.005条款的规定,环青海湖赛面向以下参赛队:
UCI职业队,UCI洲级职业队,UCI洲级队和国家队。
依照UCI第2.2.003条款的规定,每队参赛的运动员最多7名,最少5名。官员最多5名。
第四条:竞赛总部
竞赛总部将于7月2日 09:00-22:00开放,地址如下:
青海省湟中县多巴镇西街159号,多巴基地1号楼1楼会议室
电话:+86 971 4698201 传真:+86 971 4698201
赛事总监:马 骥
地址: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 邮编:810000
电话:+86 971 8251204
传真:+86 971 8251204
第五条:会议及检查会员证
全体摩托车手和乘坐摩托车的人员、比赛车辆驾驶员、警察会议,裁判团成员出席,定于7月3日上午10:30-12:00在多巴基地1号楼2楼会议室举行。
裁判员会议定于7月4日下午14:30-15:00在多巴基地1号楼2楼会议室举行。
参赛队代表须于7月4日15:00-16:50到多巴基地1号楼2楼会议室,检查会员证及队服,确认本队参赛者名单,并领取号码布。
领队会依照UCI 1.2.087条款的规定安排,由裁判团成员出席,定于7月4日下午17:00在多巴基地1号楼2楼会议室举行。
第六条:竞赛播报
有关竞赛的情况将通过广播报导,频率将在车队领队会议上告知。
所有信息皆用中、英两种语言播报。
第七条:公用器材车
公用器材服务由禧玛诺公司提供。
将由3辆公用器材车和2辆公用摩托车提供服务。
第八条:最后3公里发生事故的处理规定
将根据UCI规则第2.6.027条款执行。
第九条:终点时间限制(关门时间)
考虑到每个赛段的特点,关门时间确定如下:
平 路: 8% (第一、第二、第四、第十、第十二、第十三赛段)
丘陵地段: 10% (第八、第九、第十一赛段)
山 路: 12% (第三、第五、第六、第七赛段)
在特殊情况下,关门时间可根据2.6.032条款,由裁判团和组委会商定后决定。
第十条:排名—时间奖励—公布
排名如下:
1、个人总成绩排名(黄色领骑衫):
- 计时裁判所记录的时间将计入个人总成绩排名,时间奖励只计入个人总成绩内。
- 如果有两人或多人的个人总成绩相同,将根据其每分段比赛的名次相累加来排列名次,如再相等,则按最后一段比赛的名次排列来决定。
个人总成绩排名领先者可获得当日奖金。
2、团体排名
- 分段团体成绩是根据该队当段前三名运动员成绩相加来计算的,如成绩相等,则根据该队在分段赛中前三位运动员的名次相加来决定,如成绩仍相等,则根据该分段中该队最佳运动员的名次来决定。
- 团体总成绩名次排列,是根据每分段赛中该队前三名运动员的成绩相加来决定,若成绩相等,则根据以下规定排名:
- 各分段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的次数;
- 各分段赛中获得团体第二名的次数……,依此类推。
如果成绩仍相等,则根据该队在个人总成绩中最佳运动员的名次来决定。
任何少于3名运动员的队,将被取消团体总成绩的排名。
团体总成绩领先的团队队员,其服装应有独特的标记。
3、抢分排名(绿色领骑衫)
- 抢分所得分数的名次排列,将依每分段所得分数及途中冲刺所得分数累计计算。
- 每段前15名的运动员,得分分别如下:16、14、13、12、11、10、9、8、7、6、5、4、3、2和1分。
- 各途中冲刺点的前三名运动员得分分别如下:5、3和1分。
- 依照UCI 2.6.017条规定,若个人总成绩相等,则按以下顺序排列名次:
1)分段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次数;
2)途中冲刺第一名的次数;
3)个人总成绩名次。
获得各分段各冲刺点的前3名运动员,将获得当日奖金。
获得绿色领骑衫的运动员将获得当日奖金。
每段途中冲刺得分点分布如下:
分段 |
距起点公里数/圈数 |
1 |
第3、5圈 |
2 |
60.0、第1、2圈 |
3 |
51.8、100.5 |
4 |
66.6、120.7、158.2 |
5 |
41.6、77.3 |
6 |
75.4、117.8 |
7 |
80.6、113.7 |
8 |
30.8、62.6 |
9 |
34.2、104.5 |
10 |
第2、4、6圈 |
11 |
35.6、152.6 |
12 |
第2、4、6圈 |
13 |
42.7、66.2、第1 圈 |
为获取个人积分总成绩排名,运动员必须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骑完全程,排名才有效,否则,不得获取最终排名。
4、爬山排名(圆点领骑衫)
爬山总成绩将根据10次爬山冲刺得分来决定。根据UCI第2.6.017条规定,若爬山总得分相同,将按以下准则排名:
1)在特级山路获得第一名的次数;
2)在一级山路获得第一名的次数;
3)在二级山路获得第一名的次数;
4)在三级山路获得第一名的次数;
5)个人总成绩排名。
获得各分段赛各爬山点冲刺前三名的运动员,将分别获得当日奖金。
获得圆点领骑衫的运动员,将获得当日奖金。
每段爬山冲刺得分点分布如下:
分段 |
距起点公里数 |
1 |
X |
2 |
X |
3 |
86.7(特级) |
4 |
X |
5 |
85.6(特级) |
6 |
85.2(1级) |
7 |
46.9(1级)、104.9(3级) |
8 |
44.2(2级) |
9 |
56.3(2级)、121.0(2级) |
10 |
X |
11 |
94.3(2级)、184.0(3级) |
12 |
X |
13 |
X |
不同级别爬山得分如下:
特级山路前六名分别得:9、7、5、3、2和1分。
一级山路前五名分别得:7、5、3、2和1分。
二级山路前四名分别得:5、3、2和1分。
三级山路前三名分别得:3、2 和 1 分。
为获取爬山个人总成绩排名,运动员必须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骑完全程,排名才有效,否则,不得获取最终排名。
5、亚洲最佳个人排名
亚洲最佳个人总成绩排名是指亚洲队的亚洲选手。
亚洲最佳个人总成绩将依据本规则第10条第1款的规定来排定。
亚洲最佳选手将身着蓝色领骑衫,并获得当日奖金。
6、亚州最佳团体
亚洲最佳团体总成绩(依据亚洲队的亚洲选手),将依据本规则第10条第2款的规定来排定。
7.关于领骑衫
获得领先排名的运动员,将身着不同颜色的领骑衫。
若一名运动员同时获得一件以上的领骑衫,则根据以下顺序选着领骑衫:
1)个人总成绩;
2)积分总成绩;
3)爬山总成绩
4)亚洲最佳选手总成绩
组委会将要求下一位选手穿着该名次的领骑衫,但不享受领骑衫奖金,领骑衫奖金只颁发给获得领骑衫资格者。然而,如果该选手应着世锦赛或全国锦标赛、UCI世界杯赛、巡回赛、系列赛的冠军领骑衫的话,则可以身着该领骑衫。
8.时间奖励
- 终点冲刺:前3名运动员分别获得10、6和4秒。
- 途中冲刺:前3名运动员分别获得3、2和1秒。
第十一条:补给
- 允许在规定的补给地段给运动员提供饮食补给。
- 补给站区间道路两侧不得停靠任何车辆。
- 各分段补给站设定位置如下:
分段 |
距起点公里数 |
车辆安排 |
1 |
X |
X |
2 |
98.8 |
大巴 |
3 |
X |
X |
4 |
130.0 |
大巴 |
5 |
X |
X |
6 |
X |
X |
7 |
127.0 |
大巴 |
8 |
X |
X |
9 |
175.6 |
大巴 |
10 |
X |
X |
11 |
140.3 |
大巴 |
12 |
X |
X |
13 |
X |
X |
第十二条:奖金分配表和特殊奖
本届环湖赛设奖金和特殊奖。按UCI规定,将扣除7%的特例税及2%的药检费付给UCI,其余部分将以现金方式在颁奖晚会上发给各参赛队领队。
奖金分配见附表。
第十三条:药检
药检完全按照UCI的规定执行。地点将设在每赛段终点处附近。
第十四条:颁奖仪式
根据UCI 规定第1.2.112条,以下运动员必须出席正式的颁奖仪式及记者会:
- 各站前3名
- 亚洲最佳选手
- 爬山王
- 冲刺积分领先者
- 个人总成绩领先者
以上运动员须在每段比赛成绩公布后上台领奖。领奖结束后需参加记者会。
此外,要求以下运动员出席闭幕式颁奖仪式:
- 个人总成绩排名前六名
- 积分排名前三名
- 爬山排名前三名
- 亚洲最佳选手
- 团体总成绩前三及亚洲团体冠军队
组委会要求各车队(全体)必须参加组委会安排的官方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开幕、闭幕仪式。如车队缺席以上官方活动,将被每次扣除出场费200美元。
第十五条:判罚
采用UCI的判罚规定。
第十六条: 注意环保 提倡绿色运动
大会组委会要求参赛队的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以及所有工作人员,在本次比赛中应加强环保意识,注意公共卫生,不得随意抛弃果皮纸屑等杂物,注意个人卫生,保证身体健康。
第十七条:其它
参赛队领队、教练、运动员及其他人员均应遵守UCI规则及本规则。